泉州律师--周昌淦

zhouzcg.fabao365.com
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
15811286610

我的位置:首页 > 法制评论文摘 > 正文

“自律贪官”为何难逃法网?

2008-09-09 17:39:26 来源:


“自律贪官”为何难逃法网?

         又一个贪官落马了。重庆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、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斌因涉嫌利用职务之便,受贿170余万元而被司法机关提起公诉。

  贪官有共性,人人贪钱,大都贪色,个个悔过。但王斌贪钱贪得有特色,有个性,他给自己设定了一个受贿的额度门槛,—次最多收10万元人民币。(9月5日《重庆晚报》)笔者不妨送他个美名——“自律贪官”。

  “自律贪官”这10万元受贿门槛是诸多贪官失去廉洁、失足腐败的普遍心理。王斌原是木工出身,是依靠苦力谋生。他开始收受钱物也很谨慎,与行贿者只有多次交往,相处到“哥儿们”份上,才敢安心笑纳少量钱物。他一旦受贿数额过大,也会连续几天睡不着觉。因此说,大贪官总是从小贪一步一步地演变而成的。

  其实,王斌这10万元受贿门槛,已经走上了触犯刑律的犯罪道路,这是他在一次性贪多贪少之间的“受贿策略”。今年春节,行贿人赵某一次性送给他11万元人民币,这超过10万元受贿上限的1万元还不是照收不误。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奉上的价值近70万元人民币的180多平米的一套住宅,他照样是来者不拒。

  “自律贪官”王斌自设这10万元受贿门槛的“贪污经”,尽管降低了违法犯罪的初起风险,但他改变不了贪赃枉法、违法犯罪的性质。一次贪污数额虽少,从几千元到上万元,再慢慢递增,量变到一定程度,总会引起质的变化。数额再少,只能如同“安乐死”一样,他总有一天会断送自己的政治生命。

  令人可笑的是,这位“自律贪官”只自设了一次性10万元的受贿上限,但他没有自设一日受贿几次为上限,也没有自设受贿多少封顶为极限。因此,“自律贪官”这10万元受贿门槛,只能是“鳄鱼的眼泪”,假惺惺的矫揉造作。

  因此,只要王斌贪心不灭,他的贪壑就难平。他的贪壑难平,就必然会滑进身败名裂的深渊。贪官隐藏在心灵深处肮脏的贪欲,如同沾染上毒品的瘾君子一样,欲罢也难。王斌给人的警示,为官首先要好好为人,惟有珍惜自己纯洁的“童贞”,不让他沾染一丝一毫的“铜臭”。

  笔者常常想,为何在某些管钱、管物、管地、管人等“热门岗位”,总是会出现贪官“前腐后继”的现象?如果说,“苹果烂了全怪筐”,从制度防腐上当然可以找到原因,可以堵住大大小小的漏洞。但是,再好的筐,那怕是把苹果贮藏在冷库里,总是难保百分之百的苹果不腐烂,苹果要腐烂是自腐自烂。何况,如今的制度防腐远远达不到“不能贪”的绝对隔离程度。话说绝了,任何再健全再完美的制度,都不可能达到绝对“不能贪”的地步。这就要求掌握重权的人们,要怀有一颗为官做人的敬畏之心,要有“手一伸,必被捉”的自危之感。在防腐反腐制度逐步完善的情况下,自律的标准是“一分一厘也不想贪”,而不是自设一个荒唐透顶的“受贿上限”。

  无论是“重庆第一贪官”(狂贪)、“最倒霉的贪官”(傻贪),还是自设受贿上限的“自律贪官”(刁贪),都没有逃脱反贪污贿赂、纪检监察部门布下的天罗地网,他们坚持与腐败分子斗争到底功不可没。但是,从“苹果烂了检查筐”的角度,是否更应该认真检查一下“装苹果的筐”有无漏洞、有无损坏,突破腐败分子初起阶段的“早期诊断”,把腐败分子的防治工作前置到萌芽状态。

大家都在看

“讨个说法”与“法律空白”的背

反思“讨个说法”的普及,在提高了我们主张权利意识的同时,也把我们陷入了永远无法摆脱的“法律空白”的困

时评律师
更多>

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雷政富重庆受审: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?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  交通事故  婚姻家庭  遗产继承  劳动纠纷  合同纠纷  罪与非罪  债权债务  房产纠纷

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